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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洗染∣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规范

发布时间:2020-02-25 浏览次数:1652次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洗染行业协会、牡丹江市洗染行业协会、黑龙江省普汇净泽创新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成飞利华洗涤设备有限公司、牡丹江市秀梅洗衣设备有限公司、哈尔滨三发水洗厂、哈尔滨市衣丽捷洗衣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尚洁报达浆洗中心、黑龙江省衣贝洁洗染有限公司、哈尔滨亮彩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华其皮草行、哈尔滨格利特清洁用品销售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宅急便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兰永平、王秀梅、张金喜、季文燕、王 艳马玉涛、连海彬、董经涛、马瑞环、王滨颖、郭 静等。

       本标准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实施。


洗染行业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规范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1.目的 为了有效地控制新冠肺炎(NCP)在洗染服务机构内的传播风险,做好新冠肺炎(NCP)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保证洗染企业的环境与设施卫生要求,保障员工和顾客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对新冠肺炎疾病传播途径的认知和重大疫情期间的服务要求,依据有关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指南制定本规范,其目的是规范洗染企业相关人员行为,保障洗涤服务机构的物品及工作人员安全。

      2.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各类洗染企业的防控管理,描述了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生产过程中,对经营管理、环境卫生、衣物******、人员防护、交接场所, 包装运输工具、生产设备等方面的防护、******管理要求。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手册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手册。

      SB/T11204-2017 衣物清洗服务规范

      GB/T35744-2017 公用纺织品清洗质量要求

      SB/T11205-2017 公用纺织品清洗服务规范

      SB/T10625-2011 洗染业服务质量要求

      WS/T 508-2016 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技术规范

      WS/T 311-2009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

       国卫办医函(2020)75 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

       中国商业联合会洗染专业委员会关于洗染行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

       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的通知


三、术语和定义

       下列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用纺织品 public textiles       酒店、医院、交通运输等单位使用的各类纺织品,如:床单、毛巾、台布、邮包等。

       3.2 洗涤 washing      利用各种设备、工具等,在介质(如水、干洗剂等) 中对公用纺织品、衣物进行清洗的过程。

       3.3 ****** disinfection      杀灭或******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或******要求的制剂。酒精(75%)和含氯******剂等是适用于新冠状病毒的化学******剂。

       3.3.1 酒精(75%)      75%酒精(乙醇)是一种中效******剂,通常用于人体皮肤表面******,也可用于物体表面擦拭******。由于酒精具有易燃性,不建议用作大面积物体表面******,禁止喷洒,不宜用于浸泡******,并注意保持通风良好。长时间反复使用酒精作为******剂也会引起橡胶和某些塑料的变色,膨胀,硬化和破裂。

        3.3.2 ************剂      指可杀灭一切******繁殖体(包括分枝杆菌)、病毒、******及其孢子等,对******芽孢(致病性芽孢菌)也有一定杀灭作用,达到高水平******要求的制剂。

        3.3.3 有效氯      有效氯是衡量含氯******剂氧化能力的标志,是指与含氯******剂氧化能力相当的氯量(非指******剂所含氯量),其含量用mg/L 或%浓度表示。是含氯******剂属于************剂。如漂白剂、84 ******液是常用的 种 类 , 根 据 物 品 污 染 程 度 的 需 要 , 可 采用 含 有 效 氯 在250mg/L-2000mg/L 之间。此类******剂价格低廉,使用方便,效果好。      

      但是,有效氯会刺激粘膜,皮肤和呼吸道,对物品有很强的氧化作用,使用过程要注意通风,不要裸手接触******液。

      3.4 新冠肺炎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NCP”),简称“新冠肺炎”,是指 2019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现已证实为 2019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3.5 医用防护口罩      这是一种应阻止经空气传播的直径≤5μmg 感染因子或近距离(≤1m)接触经飞沫传播的疾病而发生感染的口罩。口罩面体分为内、中、外三层,内层为普通卫生纱布或无纺布,中层为超细聚丙烯纤维熔喷材料层,外层为无纺布或超薄聚丙烯熔喷材料层。

      3.6 手卫生      手卫生主要是针对洗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交叉感染的风险而采取的措施,是公用纺织品尤其医用洗涤企业感染控制的重要手段。其中洗手是指工作人员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去除手部皮肤污垢、碎屑和部分致病菌的过程。应按照六步洗手法洗手,每步时间不少于 10 秒钟。卫生手******是指工作人员使用速干型手******剂揉搓双手,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

      3.7 个人防护用品      用于保护工作人员避免接触感染性因子的各种屏障用品。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防水围裙、隔离衣、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等。隔离衣用于保护员工避免受到血液、体液和其他感染性物质污染。


四、经营管理要求

     4.1 企业负责人是疫情防控******责任人,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防控制度,制定重大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和培训工作,对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与潜在风险人员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应及时隔离,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并向主管部门报备,合理安排从业人员轮休。

     4.2 洗染企业应遵守防控部门的管理要求,允许营业的方可开展经营服务。如没有得到经营许可,应告知客户并取得理解,安排专人轮流值班,保持与有关部门的沟通。

     4.3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落实所有在岗员工疫情防护措施,由专人负责检查应急物资库存数量,按照所有员工的疫情防护需求,尽全力确保疫情防控物资配备到位。包括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水/酒精,专用******洗手液或免过水******洗手液,防护手套等,还可根据需要配备防护服、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4.4 加强疫情预防知识和防控措施培训与宣传,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新型肺炎(NCP)的预防和控制方法,企业可通过微信、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材料等新媒体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和顾客对新冠病毒感染传播途径的认知,开展疫情预防知识和防治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培训,要求员工熟练掌握标准预防措施,包括“六步洗手法”、防护用品使用方法、经营环境******、通风、预防飞沫传播、空气传播和接触传播等内容。

     4.5 严格执行测温入场。在经营场所必须设置专人在门口对每位上岗员工和顾客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进入经营场所的员工和顾客必须佩戴口罩,对不戴口罩人员,拒绝其进入经营场所。

     4.6 严格控制顾客流量。根据经营场所面积,合理安排同时进店限额人数。当店内顾客总量达到限额人数时,停止顾客进入。对经营场所门口等待的顾客要做好解释工作,维护好秩序,有序排队入场,顾客间保持 1 米以上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4.7 严格按照洗染业相关行业标准进行服务。国家或地方已制定多部洗染业服务标准,对洗涤质量、经营规范、服务规范、洗涤******等进行规范要求。


五、经营场所要求

     5.1 生活衣物洗染企业

     5.1.1 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在保证经营场所温度达标前提下******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建议适当增加换风功率,提高换气次数,并注意定期清洁处理滤网,排风管道应保持清洁。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未使用空调时应关闭回风通道。

     5.1.2 垃圾清运处理。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定期对其进行******处理。可用含有效氯 250mg/L~500mg/L 的含氯******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湿巾进行擦拭。

      5.1.3 合理分类摆放衣物。衣物收、付,存放和加工等功能区域应划分有序,并有明显标识。******后的衣物要进行包装并与待洗衣物采取隔离封闭措施。

      5.1.4 在电门口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如“传染疾病患者勿入”“不带口罩者勿入”等。

      5.2 公用、医用纺织品洗涤企业

      5.2.1 车间加强通风。公用纺织品洗涤企业宜自然通风。使用室内机械通风换气的,换气次数应达到 10 次/小时,***小新风量宜不小于 2 次/小时,必要时进行空气******。医用纺织品洗涤企业污染区室内通风换气次数宜达到 10 次/小时,***小新风量宜不小于2 次/小时。污染区安装空气******设施,定期进行空气******。

      5.2.2 垃圾清运处理。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定期选用有效******剂(例如≥1000mg/L 含氯******剂、70%—75%酒精)对其表面、周围区域进行喷洒或擦拭******。

      5.2.3 加强洗涤区间的区域管理。严格划分洁净区和污染区。医用纺织品洗涤工厂两区之间的隔离屏障及保障设施必须适时检查,处于良好状态。严格落实洗涤织物流转遵循从污到洁的原则,工作中工作人员不得从污染区穿梭到洁净区。

      5.2.4 完善洗手设施配置,工作区设置洗手台,配备洗手、干手用品和手******用品,张贴操作指示图。


      六、场所和设备设施加强清洁******

      6.1 生活衣物洗染企业

      6.1.1 加强经营场所的******。应保持经营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时******,并做好清洁******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收银台、柜台、衣物收发台、门把手等容易受到污染的设施,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 的含氯******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湿巾进行擦拭。每天至少在营业前******一次,可根据客流量增加情况适当增加******次数。

      6.1.2 洗染设备、场所的清洁******。每日应对洗涤、整烫等机械设备和相关用具进行有效******。洗涤机械每次使用后要进行清洁******;整烫用具在使用完毕后须用******液或酒精棉球对工具的内外面进行擦拭******;服装包装机每天使用******液或酒精棉球对设备进行擦拭******。      对于洗衣车间、贮衣间,密闭后可采用物理法进行空气及物体表面******。安装紫外线******灯(安装容量按房间体积≥1.5w/m3 计算),照射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采用臭氧发生器(臭氧发生浓度应≥20mg/m3),作用时间 30 分钟。对于较大的水洗车间,密闭后        在无人条件下,可用过氧乙酸溶液等有效******剂按防疫部门要求进行******。

      6.1.3 设置衣物自助存取柜的企业,应安排专人每天对存取柜进行************。

      6.2 公用、医用纺织品洗涤企业

      6.2.1 防护设备的清洁和******方法:

      一次性防护服/鞋套/手套/口罩使用后,投放到“有害垃圾”桶内,并喷洒 500mg/l 次氯酸钠溶液。

      6.2.2 重复使用的目镜处理方法:

      70-75%酒精擦拭,或 1000mg/l 次氯酸钠溶液擦拭后过水,并干燥。

      6.2.3 洗涤设备表面******方法:

      6.2.3.1 一般设备,250mg/l 次氯酸钠溶液,擦拭并过水6.2.3.2 接触污染物设备,500mg/l 次氯酸钠溶液擦拭并过水,不耐腐蚀性的可选择 70-75%酒精擦拭。

      6.2.4 运输车辆******方法:

      司机厢位,内壁、方向盘、坐椅等,建议使用符合卫生部《******技术规范》的臭氧发生器,对密空间的空气用 5-10 mg/ m3 浓度的臭氧作用 30 分钟。也可以是用 70-75%的酒精对重点部位进行擦拭(不可以进行喷洒操作)。使用酒精擦拭时需要在车辆完全断电静止状态,且确保周围不能有明火,操作人员操作前需先洗手释放身体静电,并建议穿着放静电服。擦拭结束后,需要对车辆空间强制通风30 分钟,确保酒精完全挥发。

      6.2.5 地面******方法:

      6.2.5.1 地面净区      250mg/l 次氯酸钠溶液(或其他有效的******液),均匀喷洒。注意喷洒头喷壶离地 60-80 厘米。

      6.2.5.2 地面脏区(污染区)    每次污衣装机完成后,地面******先由外向污物接触区内喷洒一次,500mg/l 次氯酸钠溶液, 均匀喷洒。注意喷洒头喷壶离地 60-80 厘米,作用时间不少于 30min;如发生污衣或其它污染物外泄,有明显污染物时,立即使用******剂 1000mg/L~2000 mg/L 或浸有******液巾对局部进行******,然后******污染物再使用******液进行表面常规******处理。

      6.2.5.3 工作区域******方法      尽量针对工作区域进行通风,对工作区域内部物体表面,如工作桌椅,辅助区等采用含有效氯 250mg/L-500 mg/L,如含 5%次氯酸钠的漂白剂,则将其稀释至 0.05%。

      6.2.6 水处理的******方法:

      依据《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使用氯******剂******6.2.6.1 含氯******剂 50mg/L 接触时间>=1.5 小时6.2.6.2含氯******剂 80mg/L 接触时间>=1小时,余氯大于10mg/l。

      6.2.7 厂区环境与废弃物管理:

      6.2.7.1 厂区周边      100mg/l 次氯酸钠溶液,均匀喷洒。注意喷洒头喷壶离地 60-80厘米。

      6.2.7.2 废弃物管理(主要对医用纺织品洗涤企业)

      a.落实洗涤企业主体责任      其法定代表人是废物管理的******责任人,产生废物的具体部门和操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b.加强废弃物的分类收集      明确分类收集范围,包括一次性防护装备,医疗织物中包含的物品,以及污水处理的泥渣和生活垃圾等。废弃物专用包装袋、利器盒的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盛装废弃物前,应当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其无破损、无渗漏。

      c.加强废弃物的贮存与交接      废弃物暂存处应当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有工作人员进行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废物宜在暂存处单独设置区域存放,尽快交由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用 1000mg/L 的含氯******液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地面进行******,每天两次。

      d.做好转移登记。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对废弃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弃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特别注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新冠”,登记资料保存 3 年。

6.2.8 水洗织物与皮革制品******

      对于水洗织物和皮革制品采用物理和化学******并用的方式进行******,以保证******效果。对于干洗织物和皮革制品的******应按以下程序操作:在四氯乙烯或石油溶剂干洗时在干洗剂中应加入相应的******剂,同时经石油加******剂干洗后的织物和皮革制品还需进一步进行紫外线或臭氧******消毒。******作业要严格、细致、科学地按规程实施。要充分考虑尽量避免******和预防措施可能对织物或皮革制品等造成的损害。 


     七、收集与运输

      7.1 脏污和洁净织物分别由专用包装容器盛装,每天使用后要清洗、******,并由专人记录。

      7.2 织物收、发车辆与运输车辆应使用密闭车辆运输,每天进行使用前后的******处理并由专人记录。

      7.3 收发人员在收发过程中,应快收快送,不在人流密集的场所逗留、不在医院病区或酒店风险区域中穿梭。

      7.4 收集脏污织物的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抖动,感染性织物和脏污织物进行分类收集,感染性织物包装应有明确标识。

      7.5 收发运送过程中脏污织物不能裸露在空气中,以免造成织物对环境的污染和洁净织物的二次污染。

      7.6 收发、分检、洗涤过程中每完成一个工作环节操作,应及时正确地进行手部清洗与******,要求使用专用******洗手液或免过水******洗手液,遵循七步洗手法进行手部清洁卫生。摘手套后或接触干净纺织品前均需洗手。 


      八、个人健康防护

      8.1 从业人员在岗时应当佩戴防护口罩,与顾客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顾客在经营场所内要全程佩戴口罩。

      8.2 保持安全距离。从业人员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 1 米以上距离,避免直接接触,尽量减少与顾客不必要的交谈并取得理解。

      8.3 注意手部卫生。随时进行手部清洁,可用有效的免洗******洗手液。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触碰眼睛。

      8.4 工作人员传递衣物或其他物品前后都要洗手,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和手套。一次性手套不能重复使用。 


      九、追溯机制

      9.1 生活衣物洗染企业的前台服务人员收取衣物除按常规要求填写洗衣凭证外,应增加******处置情况项目的填写,并且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服务流程可追溯到人、到岗,有据可查。

      9.2 公用、医用纺织品洗涤企业每天、每单不同单位(机构)纺织品的收、发及洗涤加工班次安排及******、质检,须有纸制或电子版本记录。确保服务流程可追溯到人、到岗,有据可查。

      9.3 公共服务区域视频覆盖应符合《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GB 37300-2018)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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